(一)人数500人(含)以下、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资产总额2亿元(含)以下。
(二)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分值至少60分,且科技人员得分不为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30%(含)以上(2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6%(含)以上(5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30%(含)以上(5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