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制定的《高新认定工作指引》对科技人员的要求做了相应规定,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很多企业忽视了这一硬性要求,导致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甚至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的硬性要求达不到,从而直接丧失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1. 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 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根据《高新认定工作指引》规定,企业在判断是否符合科技人员时应该分情况去讨论: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以入职之日起算连续工作满183天(举例来说,在2020年7月2日之前入职的员工才满足连续工作满183天的要求);
第二、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或临聘人员,以该人员在当年度累计工作满183天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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